2.完成進口報關單
將貨物寄送到香港後,您需要透過以下任何一家供應商呈交電子進口報關單。根據《進出口(登記)規例》,您必須在進口後14天內遞交進口報關單。
您必須準確填寫進口報關單上的數據,包括進口商、貨物、運輸等必要信息。溫馨提示:如果您未能按時提交表格,或在填寫表格時出現疏漏,將被處以最高HK$200的罰款。因此,在遞交電子報關單之前,請務必確保所有填寫的信息都準確。您也可選擇使用上述供應商的「紙張轉換成電子文件服務」,遞交進口報關單。此外,在遞交進口報關單時,您需要針對不同的貨物類型,支付HK$0.20至HK$200不等的報關費。
然而,按照香港海關法例,如果您的貨物屬於豁免物品,則無需提交進出口申報單。欲了解更多有關資訊,請查看《進出口(登記)規例》。